火刑
發明出種種殘忍法門的,往往是人類本身,對於一個野蠻時代的君主來說,他認同凌遲、腰斬等等非人性的恐怖,只是為了保住自己的權位。這雖然讓人帶着疑懼和否定,但終歸是可以理解——畢竟是野蠻人,正如吃人族的吃人,魯濱遜發現吃人后,一開始也打算大開殺戒,但終歸還是沒有選擇去屠殺。
但在茨威格的筆下,1553年8月13日被捕的塞爾維特,最終被判處火刑處死,而執行則在10月27日。
在這種慘不忍睹的酷刑面前,我們不得不深深遺憾於茨威格本人的文筆,因為正是這種被我們讚嘆的精確傳神,如今卻帶給我們極為真實的在場感。
他極為詳細地描寫行刑的全部過程,我在這裏既不想引用,也不想摘抄,因為太殘忍了。即使是施加在一個真正罪人身上,也令同為人類者感到顫慄,更何況這個被燒死的人,只是有不同的思想。尖厲的慘叫持續了半個小時,到最後,連鐵鏈都被燒紅變黑,而原本活生生的人,在這種無盡的痛苦裏,變為一團冒煙和燒焦的黑色東西,散發着臭味。
那麽,當初那個不知疲倦,走在所有人前頭,只是希望將這個無辜者定罪的加爾文在哪裏呢?
他躲在自己的家中,不敢看,也不敢聽,只是在隨後的禮拜日,才繼續讚譽這次處死,彷佛他本人對這場殘酷的火刑,毫無責任,絶對正義。
讀到這裏,茨威格將自己的憤怒,完全化作了一場冷嘲,他說:處死一個人本身,在殘暴的十六世紀並不是什麽大驚小怪的事……燒死、斬首、窒息斃命或者淹死,被屠殺的人成千上萬。他引用卡斯泰利奧的書,不過被屠殺的僅僅是人而已,所以沒有人想到要去計算犧牲者的書目,“如果被屠殺的是豬——我還根本沒有說被屠殺的是馬呢,那麽任何一個君主都會說他蒙受了巨大的損失”。
但塞爾維特的死,為什麽讓茨威格如此關注,而這次火刑又因何而成為一次歷史上的重要事件。這一切只因為原本的宗教改革者,再次進入了他們原本反對的那條河流。當天主教建立宗教審判所的時候,那是很久很久以前,而這次的火刑,則是由宗教改革的新統治者所施加的。
“加爾文卻在自己統治的第二個十年中就以這次為維護自己的思想專制所採取的極其卑鄙的行動而使宗教改革名聲掃地。”
茨威格嚴肅地指出,天主教的審判和殘忍施罰,還是因為天主,為了救贖。而加爾文的殘忍,卻孱弱和卑鄙地只為了自己,這已不能用什麽時代的蒙昧瘋狂來作辯護。他嚴正地指出:實施暴行的人始終要對自己的暴行負責。
這自然不是歷史上的第一次火刑,更不是最後一次,事實上,對於人類自身的殘忍行為,既不會因為文明本身的進步而消失,更不會在科技地發達之下,便悄然結束。正如Guillotine發明的初衷是為了更人道地處死罪犯,但這項精巧的技術,已然成為恐怖的符號,而不是正義的夥伴。事實上,如果我們簡單查閲一下,就能發現直到1943年,這項技術還在被它思想上的繼承者,所繼續使用。而這和我們的認知,恐怕要相距甚遠。因此,當有人繼續喊出:要重新啓用它的時候,我們就要警惕了。
即使是罪有應得的囚犯,也依然是我們人類自己,採取更為殘酷的刑罰,只能在想象中獲得勝利,而所有心存善念的人,都不會有親眼觀看的想法。剝奪生命就是最好的公平。但殘酷地剝奪生命,則是對我們自身道德的否定。這種殘酷最終只會被擴大到更無辜的人身上,這就像路易十六、瑪麗王后被送上斷頭台,但他們的罪行恐怕還達不到這種地步。這種懲罰被當時冠以正義的名號,就像最後一人沙皇的無辜家人一樣,他們被殺死並不是因為他們個人,而是因為那些過去的一個個威名赫赫殺人不眨眼的沙皇。點火的人,終究要被自己的縱火燒死,這是因為點火的人和被燒死的人,始終是生活在一個群體之中,既然開始了殘酷,就不要對隔了許久的殘酷驚訝。
但殘酷刑罰的施加者,最終仍要為自己辯護,這真是讓人奇怪,因為一個信仰堅定的人,並不需要為自己認為正確的行為辯護,正如深信神靈的人,並不用去給其他人證明神靈的存在,才能確認只記得信仰。但加爾文最終還是這樣做了,他寫了辯護詞,但無論如何,他的辯護只能讓人感到噁心和恐懼。
茨威格指出他辯護的荒謬性,而且還提醒我們:按照他的意思,只有那些為了教義——即為了他的教義而泯滅“一切人性”的人才稱得上是虔誠。
這種威脅正是加爾文打算建立的恐嚇,讓一切人都閉嘴,而這也確實讓很多人閉上了嘴巴,即使他們心裏如何想得和加爾文不同,但他們確實被嚇住了,一個名不見經傳的伯爾尼行政公署的小文書在給加爾文的信中說:他只是把自己的不同想法用書信的方式告訴他,而在公眾場合他寧可保持沉默。這個小文書還說:只要我的良知不需要我這樣做,我就不會參加激烈的爭論;在我的良知許可的範圍之內,我寧可始終一聲不吭,而不去挑起爭論和傷害某個人。
我不打算繼續引用下去了,因為茨威格自己的書,比我所引述得好上千萬倍。我只能告訴你,茨威格本人雖然在一種失望的情緒中,選擇自殺,可在他的筆下,他始終沒有放棄過自己心中的理念。
他向我們介紹了一位我們的兄弟。
“教條主義者對別人說話,始終就像對學生和奴僕說話一樣;有人性的人對別人說話,始終就像一個兄弟對另一個兄弟說話一樣,始終就像是一個凡人對其他的凡人說話一樣。”
這位兄弟就是塞巴斯蒂安·卡斯泰利奧。
對他的評價,茨威格如是說:
就算塞巴斯蒂安·卡斯泰利奧沒有寫過任何其他的著作,只寫了這樣一篇《論異端分子》一書的前言,而且這篇前言也僅僅只寫了這樣一夜,但在宣揚人道精神的歷史上想必他已經留下了自己的不朽之名,因為他的聲音在一個武器壓倒言論和戰爭最終說了算的天下可謂絶無僅有,儘管要實現他的感人肺腑的誓願——希望十分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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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塞巴斯蒂安·卡斯特利奧(法語:Sebastian Castellio,亦寫作Châtaillon、Castellión或Castello,1515年-1563年12月29日),法國傳教士和神學家,16世紀宗教自由及良心自由的主要倡導者。在基督教神學上卡斯特利奧則被認為是反三一主義者。卡斯特利奧出生於1515年,曾在法國里昂大學修讀,並與加爾文在斯特拉斯堡及日內瓦共事,直至後來於1544年因信仰原則的分歧而被撤去日內瓦學院院長一職。卡斯特利奧於1553年被任命為瑞士巴塞爾大學的希臘文教授。1563年,卡斯特利奧於貧病交逼中逝世,享年48歲,並葬於德意志的明斯特。他的遺體後來被掘出,之後被挫骨揚灰。卡斯特利奧於1554年以化名“Martinus Bellius”出版《論異端》(De haereticis)一書。在書中他為被加爾文在日內瓦處以火刑的西班牙醫學家及神學家塞爾維特抱屈,他寫道:“當塞爾維特以理性和文字戰鬥時,他只應被理性和文字反擊。”一位普救會協進會(或譯“普世一神教協會”)的J. Frank Schulman指卡斯特利奧可能是“歷史上第一位在現代的角度中可被稱為一神論者的人。”卡斯特利奧一生提倡宗教容忍,尤其駁斥政府對不奉國教者的驅逐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