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年後
記得一位學者如此教導後學:人在五十歲之前,可以放得開些,多進入一些領域;五十之後,慢慢收攏,集中到一兩個點上,深入下去,寫上一兩本書,五十年內有人來閲讀和使用,也就可以了。(方光燾先生語)
這些話說得很誠懇,也是甘苦之談。很容易讓人想起黃侃先生說過,要等到五十之後再著書的軼事。自然,後來的遭遇難免讓人想起章太炎先生對此事的評價:「人輕著書,妄也;子重著書,吝也;妄不智,吝不仁。」其實這並非黃先生一人的矯矯獨行,唐代韓愈就已經在與張籍的書信裏,提過自己還不打算著書的打算:
今吾之得吾誌、失吾誌未可知,俟五六十為之未失也。天不欲使茲人有知乎,則吾之命不可期;如使茲人有知乎,非我其誰哉?其行道,其為書,其化今,其傳後,必有在矣。吾子其何遽戚戚於吾所為哉!
他的看法是,古時著書是因為不得其志,不能推行自己的學說,才退而與弟子著書而傳世。「得其時行其道,則無所為書。書者,皆所為不行乎今而行乎後世者也。」因此,他並不願意在五六十之前,也就是年老無所作為前就放棄治國平天下的想法。
這其實就是四部之中「子」的原意,大凡某子,必有其學說主張,一以貫之,或儒墨道法,或名雜陰陽,並非一人之文集。因此,古代的子書都是一家之談,有其命世的志趣在,並非輕易而為,僅存一人之文字。
所以,開頭方先生所說的五十年內有人來閲讀和使用,便是極為推重的期許了。
現代印刷業發達,雖然成本仍然高昂,但所出版的書,其數量還是大增。有人說過,要得知人生的真相,只需去殯儀館,便可以很容易感知。不必說太多,就可以讓人明白什麽是轉瞬即逝,什麽是兩手空空。
化漿池也是如此,其實在造紙廠能夠看到,便是那無數無盡的舊書新書,總之是賣不出去的,慢慢重新回到開始的紙漿。而在各大出版社倉庫里積壓的書籍,恐怕也不是小數。沒有哪家出版社,不為此頭疼。
作者也是如此,沒什麽比看到自己的書,劃入打折區,乃至最終成為什麽東西的搭頭更讓人尷尬的了。
自然,這不是說一本書滯銷,就毫無價值。恰恰相反,在出版史上的佳話里,經常會出現的一個話題,就是那些被時代所拖累的名著。更何況,送入造紙廠的書里,還有一些當時被封禁,卻在後世化身大學講堂里的研究對象的呢?
反而是那些快消書,更容易在巨大的銷量後,陷入一地鷄毛。過時的暢銷書,正如用過的手紙,不管當時多麽需要,現在也沒有人再想靠近。
但人生就是這樣,你不能說人最終的結局是死亡,那吃飯就毫無意義。這麽說的人,肯定會先餓死。寫書也是如此,這不是一個人一輩子就寫一本書,然後還寫不完的時代。除了理想,還有餬口謀生,飛黃騰達的需求。你能想象,毛姆最開始寫的戲劇,是那種很喪的故事嗎?當他轉換筆調,渴望成功,并寫出了幾部成功的喜劇,卻遭到他此前伯樂的不滿嗎?毛姆善於取悅自己的讀者,所以很容易獲得了自己想要的東西。這是一種天賦,我們盡可以選擇不同的路向,但沒必要去嫉妒。天賦是嫉妒不來的。
所以,從這一點去理解,我倒覺得開頭那段話完全可以更放鬆地理解。年輕時,大可以寫寫,或者不寫,但總歸是要先解決自己的生存,然後在自己覺得合適的時刻,寫上一本五十年內也可以有人讀的書。重要的不是我們先寫了《癡婆子傳》,而是到了最後,能不能寫出《金瓶梅》,或者《紅樓夢》。
但這種論調確實功利主義了些。不過,勞倫斯·布洛克,或者是其他作家,我真記不清了,但確實如此。他們曾經在成名前,化名給一些小出版社,寫當時的通俗小說。這就是每個年輕作者就會遇到的事情,無論怎麽寫,就是無法成功。而其他更刺激的事情,也總是發生在此時。因為壓力和誘惑并存。
寫書不再被看作很重大的事情,這是一件好事。
但對於一個有寫作興趣的人,無論時代怎樣變化,他還是會寫出自己想寫的東西。
一個窮人,有天太陽很好,曬得後背發暖,渾身舒坦。他對自己的妻子說:曬太陽真是世間第一好事,我要去告訴國王,他一定會大大封賞我的。妻子早就厭煩這成天白日夢的傻瓜腔調了,她一邊幹活,一邊也講了個故事:
從前有個一樣的窮人,某天正和妻子吃飯,結果吃到剛剛摘來的野豆子、山菜,吃得好開心,於是就請旁邊的富鄰居也吃。那個半信半疑的可憐傢伙,真嘗了嘗,結果當天上吐下瀉,差點兒沒死過去。眾人嘲笑這兩個傻瓜,而這個窮人也臊得不行。
所以,覺得好就可以了。喜歡就寫。千萬別當個傻瓜,更別到處說什麽,這就是一本五十年後還有人讀的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