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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一隻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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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現在就可以斷言一點。

斷言是一種很武斷的說法,因為這世上并未有永恒的東西,則所謂的斷言,就從來不能斷,也無所謂言。

但我還是這樣說了。

果然很斷,也很言。

我說的是什么呢?

其實是讀書讀到了,就有感而發。金庸先生說,人要多讀書,書讀多了,人生自然升華,層次更高。這句話很對,但讀書終究不能解決一切問題。也沒有什么東西會解決一切問題。讀書終究是為己,而不是為人。滿足自己,也不一定就要讀書。一個人能夠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日日如此,不解世事,就這樣過完一生,所享受到的人生,并不比其他人少什么。沒穿過牛仔褲,沒吃過西班牙海鮮飯,沒到過珠穆朗瑪峰,甚至沒見過大海,對他來說,又有什么遺憾的呢?

過完自己的人生,并不取決于任何外在的知識。

可我要說的,又并不是這句話。

我想說的,其實是一種回顧過去而來的感嘆,那就是我們在時間的每一段之中,大凡要總結要確定的時候,都不可能明白未來的自己,到底會如何看待今天所作的一切結論。

就好像得了一次病,才能明白病是什么。

如果我們沒有得過,無論怎樣從身邊學習,或是看一些復制的圖像,聽病人講一講親身經歷,都是沒用的。而在這種未切身體會的時候,我們所給出的一切承諾,都只是一種有待考驗的沙堡。無論今天看起來多么堅實,最終仍然要等到真正的海潮沖洗過,才能看見留下的,到底是什么。

我們無法預知未來,甚至連現在,都是一知半解,盲人摸象。

所以,永遠不要嘲笑別人,因為所嘲笑的,往往只是自己。

這會讓我們多一點同情,并非居高臨下,而是像自己會遭受一樣地去感受,去共情。

但在大部分時間里,我們都是苦惱纏身、疲憊不堪的,這讓我們只會覺得他人的擾亂,而沒有任何一絲同情。

這就是為什么,在黑暗中,要點亮一盞燈。就像在高速公路上,我們會打開外面的車燈,不止是照亮自己的路,更讓別人也看到我們。

我們彼此所見,就是我們彼此所想。

陀思妥耶夫斯基曾經說過,我真想一下子把整個世界碾碎……

誰知道他為何如此說嗎?

但我明白,在這個世界上,一定有很多人,在茫茫黑夜中,會有與這個世界共同滅亡的想法。

天空下,誰會去尋找一輪看不見的月亮呢?

我只知道,我們自己要保持對一切的謙卑。

在《古蘭經》中,安拉被先知一遍遍所講述,讓這些關于至高無上,永遠睿智到知道我們所有的發生,還有未發生的事的唯一神,在一種人的社會中被相信。

但對于一個從來沒聽說過文字,不見任何外人,只是一日日過自己生活,就此度過一生的人來說——他的信仰,如果有,就絕不會比任何人更少。

科幻小說作家克拉克,曾經在一座小島上居住,他寫著自己的小說,而另一個鄰居則雕刻佛像。

兩個人各自有各自的知識,但他們仍能理解對方所說的一切。

在死以前,他們會繼續做自己的事,一個寫小說,一個刻佛像。

他們為的是什么其他的東西嗎?或者說這些行為能改變死亡這一必然的結果嗎?

不能。他們的心中很清楚。但對于他們來說,創造并不是為了給誰創造出什么,更不是為了名和利。當我們有一天真正死去的時候,一切都與我們無關。真正受到影響的,其實是我們的親人朋友。

那么,我們可以為這些未知的未來去承擔什么嗎?

可能也沒有任何可能。

就像所謂斷言,寫到最后,卻只能用猶豫來結尾。